(2)钢轨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得有裂纹、结疤、划痕等缺陷;其端面不得有缩孔痕迹和夹层等。对于轻重轨整体表面所允许存在的缺陷及其几何量的程度,均不得超过标准的规定。用途应用;钢轨伤损;钢轨伤损是指钢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折断、裂纹及其它影响和限制钢轨使用性能的伤损。为便于统计和分析钢轨伤损,需对钢轨伤损进行分类。
轨头工作边上圆角附近的剥离主要是由以下三个原因引起的:由夹杂物或接触剪应力引起纵向疲劳裂纹而导致剥离;导向轮在曲线外轨引起剪应力交变循环促使外轨轨头疲劳,导致剥离;车轮及轨道维修不良加速剥离的发展。通常剥离会造成缺口区的应力集中并影响行车的平顺性,加大动力冲击作用,又促使缺口区域裂纹的产生和发展。缺口区的存在,还会阻碍金属塑性变形的发展,使钢轨塑性指标降低。
使用木枕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宽的一面在下;顶面与底面同宽时,树心一面向下。
(2)钢轨接头处选择使用质量较好的木枕。
(3)劈裂的木枕,铺设前应捆扎或钉组钉板。
(4)使用新木枕,钉道前应预先钻孔,孔径12.5 mm,有铁垫板时孔深为110 mm,无铁垫板时孔深为130 mm。
(5)改道用的道木塞片规格为长110 mm,宽15 mm,厚5~10 mm,并经防腐处理。木枕的失效标准有以下几条:
此外,由于用量较大,尚需进口一些按我国技术标准要求的理化性能和按国外有关标准方法判定的钢轨及钢轨附件。进口生产国有日本、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
2.尺寸规格;钢轨的长度和其他几何尺寸及公差等,由“8”中有关轻重轨相应标准规定。3.外观质量;(1)轧制后的钢轨应笔直,不得有显著弯曲与扭转。